晚餐收完、孩子洗好澡,大人也快沒電了。這時讓孩子看一小段影片,可能是家庭忙碌中找到的空檔。若想調整睡前的螢幕習慣,除了把裝置收起來,還有一個實際問題:接下來,孩子和大人可以一起做什麼?
回看2024年10月21日發表於《JAMA Pediatrics》的英國試驗,研究者不只請家長減少睡前螢幕,也準備活動盒與支持。結果顯示,這樣的安排在參與家庭中做得到;但睡眠改善仍是初步線索,不是保證。本文是2026年的既有研究整理,並非今天出現的新發現。

這次比較的,不只是「看」和「不看」
研究招募105個英國家庭,幼兒入組時16至30個月大,且原本每週至少三天,在睡前一小時內使用螢幕至少10分鐘。大多數家庭住在大倫敦地區。這是一項先導隨機試驗,先確認做法與測量能否執行,再估計可能的效果,並不是已足以定案的大型試驗。
家庭隨機分成三組:35組被請求移除睡前一小時的螢幕,並收到活動盒與第一週電話/視訊支持;36組拿到相同活動盒,但沒有被要求移除螢幕;34組維持原本的睡前活動。活動盒提供適齡玩具與活動卡,例如拼圖、畫畫和親子交流,不是要求購買特定商品。
七週試驗中,研究用穿戴式活動紀錄器估計睡眠、以眼動作業測量注意力,也收集家長問卷與日誌。效果分析會調整原本的測量值、孩子年齡、性別與地區社經指標。不同測量有缺漏,睡眠效率與夜間睡眠的調整後比較納入77名孩子,不是每個結果都有105人。
做得到,是一個結果;睡得更好,要分開看
移除螢幕組中,33個家庭在至少六成的已回報日達成睡前一小時不看螢幕。這說明,在有材料與支持的條件下,改變習慣具有可行性;不能讀成「94%的孩子每天完全不看」,也不是對所有家庭的成功率保證。
較值得注意的睡眠指標,是「睡眠效率」,也就是躺床時間中實際睡著的比例。相較於只有活動盒的一組,移除螢幕組的調整後平均差為增加1.40個百分點,95%信賴區間為0.42至2.38。
但和維持原生活的一組相比,平均差只有0.68個百分點,95%信賴區間為−0.27至1.63,仍包含沒有差異的可能。夜醒次數、夜間總睡眠時間,以及客觀注意力測量,也沒有清楚的改善證據。
比較對象一換,結果的確定程度就不同。不能只挑較漂亮的一組數字,寫成「睡前戒螢幕,孩子就會睡更久、更專心」。研究的統計計畫本來就以探索效果大小為主,沒有進行正式的假說檢定。
其他研究,提醒我們把整個睡前生活一起看
不同研究團隊的結果,提供了幾個值得保留的脈絡。2021年針對474名30個月大幼兒的觀察研究,把睡前螢幕與睡眠放在一起分析;但觀察到關聯,仍無法排除孩子本來較難入睡,才更常使用螢幕等反向解釋。不能把它當作另一場隨機試驗。
2009年一項405組母子參與的短期隨機研究,觀察規律睡前流程與家長回報睡眠的變化。它支持繼續研究日常流程的價值,但主要依賴家長回報,而且由Johnson & Johnson資助,部分作者與公司有關係,不能當作沒有商業關係的獨立驗證,更不是本次螢幕試驗的複製。
2013年的「Healthy Habits, Happy Homes」試驗,則把睡眠、家庭用餐、電視時間等一起調整;即使整套安排有變化,也不能全部歸功於拿走螢幕。另一方面,2019年澳洲「Time2bHealthy」網路家庭方案,也沒有在各項睡眠結果上呈現一致改善。有一套健康生活建議,不等於每一項效果都已證實。
還不能知道的,也值得讓家長知道
這次英國試驗樣本小、觀察短,螢幕使用主要由家長回報;照顧者知道自己接受什麼安排,可能影響回報。三組除了螢幕要求,也有支持與回報方式的差異,還不能完全拆開是哪個部分發揮作用。
研究沒有證明長期效果,也不能直接推廣到不同發展需求、學齡孩子或所有台灣家庭。作者認為仍需要規模更充足的確認性試驗。午睡的探索結果也不是「少睡比較好」,更不應據此刻意取消幼兒午睡。

今晚可以試的,是一個全家接得住的小安排
以下是依研究脈絡整理的家庭陪伴建議,與研究結果分開看,不是原試驗的完整介入,也不是醫療處方。
先看螢幕正在幫忙什麼。是在等大人洗碗、轉換情緒,還是已經成為固定入睡流程?知道它原本填補的需要,才比較能安排替代,而不是只多一道禁止。
把下一件事準備好。可以先從家裡已有、適合孩子年齡的書或拼圖選一兩樣,讓孩子在兩個簡單選項中挑。不必買整套新玩具,也不需要把睡前變成學習課;照顧者能分工時,先說好由誰接手。
觀察安排是否合適,不替孩子打分數。看看孩子如何轉換、大人是否承擔得住,再調整流程。沒有立刻睡得更好,不代表家長做錯或孩子不配合;如果睡眠困難持續影響日常,應和兒童醫療專業人員討論,不只靠螢幕規則處理。
對家庭而言,這篇研究最實用的提問,或許是:收起螢幕之後,我們有沒有為彼此留下一個可行、有人陪伴的下一步?











